醫療機構內尤其是綜合性醫療機構,醫用純水使用的部門多、需求的種類多、涉及的標準多,如:檢驗科、病理科、血透中心、口腔科、五官科、內鏡中心,消毒供應中心、手術室、實驗室等 10余個部門有各自標準要求的供水需求。大體要求如下:
1、實驗室用水
檢驗科及病理科用水:目前執行的是《分析實驗室用水國家標準》(GB/T6682-2008 ),該標準對水的純度有明確要求(電導率μS/cm(25℃) ≤0.1 ≤1.0≤5.0一級、二級、三級),沒有提及對微生物總數的要求。2018年4月27日發布,11月1日執行的WS/T574-2018《臨床實驗室試劑用純化水》,要求電導率≤0.1μS/cm(25℃),微生物總數<10cfu/mL。
2、血透中心用水
《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》(YY 0572-2015)為強制性行業標準,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:
微生物要求:
透析用水中的細菌總數應不超過100cfu/ml,干預水平為最大允許水平的50%。
透析用水中的內毒素含量應不超過0.25EU/ml,必須建立干預水平,通常是最大允許濃度的50%。
3、直飲水:標準為《飲用凈水水質標準》( CJ94-2015),要求總大腸菌群及糞大腸菌群不得檢出,細菌總數不得超過50cfu/mL。
4、清洗用水:包括消毒供應中心、內鏡中心、口腔科等
(1)消毒供應中心清洗用水的質量要求:WS310.1、2-2016
清洗用水應有自來水、熱水、軟水、經純化的水供應。
自來水水質應符合GB5749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的規定。
終末漂洗用水的電導率≤15μS/cm(25℃)。
濕熱消毒應采用經純化的水,水電導率≤15μS/cm(25℃)。
滅菌蒸汽供給水的質量指標見附錄8的B.1:電導率≤5.1μS/cm(25℃),硬度≤0.02mmol/L。
沒有提及對微生物總數的要求。
(2)內鏡中心用水要求:WS507
水:應有自來水、純化水、無菌水。
自來水水質應符合GB5749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的規定。
純化水應符合GB5749的規定,并應保證細菌總數≤10cfu/100mL,生產純化水所使用的濾膜孔徑應≤0.2μm。
無菌水為經過滅菌工藝處理的水,必要時對純化水或無菌水進行微生物學檢測。
消毒后的內鏡應采用純化水或無菌水進行終末漂洗。
采用浸泡滅菌的內鏡應采用無菌水進行終末漂洗。
(3)診療內鏡器械沖(清)洗用水衛生要求
消毒內鏡器械沖(清)洗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,細菌菌落總數≤100cfu/ml;
終末漂洗水應選用純化水,細菌菌落總數≤10cfu/100ml,電導率≤15μS/cm(25℃),生產純化水所使用的濾膜口徑應≤0.2μm,不得檢出銅綠假單胞菌、沙門氏菌和大腸菌群。
硬式內鏡器械如采用化學消毒劑滅菌的,滅菌后應使用無菌水沖洗。
(4)口腔科診療用水要求
牙科綜合治療臺用水的水源應符合GB5749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要求,應使用軟化水,用水細菌菌落總數≤100 CFU/mL,不得檢出銅綠假單胞菌、沙門氏菌和大腸菌群;
口腔科操作使用的牙科手機的冷卻用水或沖洗用水應選擇無菌水;免疫缺陷患者接受口腔診療時宜選擇無菌水。
5、沖洗用水要求
(1)外科洗手和衛生洗手用水衛生要求
外科洗手和衛生洗手用水應符合GB5749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的要求,水中細菌菌落總數≤100CFU/mL,不得檢出銅綠假單胞菌、沙門氏菌和大腸菌群。
(2)消毒供應中心的器械(具)清洗及滅菌用水
消毒供應中心的器械(具)沖洗、洗滌、漂洗應使用軟化水,濕熱消毒及終末漂洗用水應使用電導率≤15μS/cm(25℃)的純化水,壓力蒸汽滅菌器蒸汽用水應選用軟化水、純化水或蒸餾水。
綜上所述,醫院用水處理系統應根據使用部門的具體要求選擇合適的設備,也可以采購一整套水處理系統供整個院區使用,下圖便是醫療行業用整體水處理系統流程圖:
我公司水處理系統特點:
▉ 采用進口深色玻璃鋼抑菌過濾罐,最大程度的抑制細菌的產生,保證設備及出水水質的安全。
▉預處理系統自動沖洗及再生運行;▉軟水、純水具有獨立的供水管路,可多點取水;▉PLC全自動運行控制,無需專人看管;▉具備無水保護,高、低壓力保護等多種功能;▉采用液晶觸摸型顯示屏,中文菜單式提示操作;▉反滲主機具有自動脈沖沖洗功能;▉結構緊湊簡潔,占地面積小;
▉多功能監測可實現水質、溫度、壓力等在線顯示;▉根據各使用點的不同,用水要求可統一、分路恒壓供水;▉具有完備的節電、節水功能;▉集中維護管理,節省資源。